那是在1370年,朱元璋论功行赏,封6人为公爵——韩国公李善长、魏国公徐达、郑国公常茂(常遇春的儿子,常遇春去世较早)、曹国公李文忠、宋国公冯胜、卫国公邓愈。他们是国家和军队的卓越领导人,精英中的精华、英雄中的勇士!

28位大将军被封为侯爵:汤和、唐胜宗、陆仲亨、周德兴、华云、顾时、耿炳文、陈德、王志、郑遇春、费聚、吴良、吴桢、赵庸、廖永忠、俞通源、华高、杨璟、康茂才、朱亮祖、傅友德、胡美、韩政、黄彬、曹良臣、梅思祖、陆聚、郭子兴(已去世)等。在公侯伯子男五级爵位中,公和侯是最高的两级,地位十分尊崇。陆游的梦想——“当年万里觅封侯,匹马戍梁州”。而这些人比陆游幸运得多,封公封侯,总可以光宗耀祖、名垂青史了。

正是他们出生入死,东征西讨,才换来朱元璋的大明天下。

朱元璋也待他们不薄,给予高官厚禄,赐给他们大量土地,也算对得起他们。韩国公李善长做中书省左丞相,魏国公徐达做右丞相,曹国公李文忠做军队一把手(大都督)。


李善长

李善长(1314年—1390年),字百室,濠州定远(今安徽定远县)人。明朝开国功臣。李善长少时爱读书有智谋,后投靠朱元璋,跟随征战,出生入死,功劳颇多,比肩汉代丞相萧何。

洪武初年任左丞相,后封宣国公,奉命监修《元史》,编写《太祖训录》、《大明集礼》等书。

洪武三年(1370年),授号“开国辅运推诚守正文臣”,晋升特进、光禄大夫、左柱国、太师、中书左丞相,进爵韩国公,年禄四千石,子孙世袭,可谓位极人臣。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以胡惟庸党追问,朱元璋将李善长连同其妻女弟侄七十余人一并处死,年七十六岁。南明弘光政权追谥襄愍。


徐达

徐达 (1332年—1385年),字天德,汉族,明朝开国军事统帅,淮西二十四将之一,民族英雄,濠州钟离(今安徽省凤阳东北)人,农家出身。

元朝末年,徐达参加了朱元璋领导的起义军。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大败陈友谅。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任他为左相国。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率军消灭张士诚地方割据势力。同年任征虏大将军,与副将军常遇春一起挥师北伐中原,推翻元朝残暴黑暗的统治。

洪武元年(1368年)攻入大都(今北京),元朝灭亡。以后又连年出兵打击元朝残余势力。官至右丞相,封魏国公。他为人谨慎,善于治军,戎马一生,建立了不朽的功勋。为明朝开国第一功臣。死后大明帝国开国皇帝明太祖朱元璋追封其为中山王。


李文忠

李文忠(1339年-1384年),字思本,小名保儿,江苏盱眙人(今安徽明光),明太祖朱元璋的外甥。是朱元璋的名将、谋臣,明朝开国第三功臣。

李文忠十二岁时,母亲曹国长公主就去世了,父亲李贞带着他辗转乱军之中,多次濒临死亡。二年之后才在滁州见到舅舅朱元璋。朱元璋见到李文忠,十分喜爱,便将他收为养子,跟随自己姓朱。

十九岁时,李文忠以舍人的身份率领亲军,随军支援池州,击败天完军,骁勇善战为诸将之首。朱元璋对李文忠十分宠信,常派他监军随将领出征。文忠转战沙场,官至荣禄大夫、浙江行省平章事,复姓李。

明朝建立后,李文忠多次领兵出塞征讨元军残余势力,战功显赫,获封曹国公。1379年(洪武十二年),明太祖又诏命李文忠主持大都督府(最高军事机构),兼主管国子监(全国最高学府)。

1384年(洪武十七年),李文忠病逝,追封岐阳王,谥“武靖”,配享太庙,肖像挂在功臣庙里,位次第三。赐葬钟山。

李文忠之子李景隆继承曹国公爵位。


冯胜 (明朝开国名将)

冯胜(?—1395),中国明朝开国名将,初名国胜,又名宗异,冯国用弟,定远(今属安徽)人,喜读书,通兵法,元末结寨自保。洪武二十年(1387年),以冯胜为大将军,与傅友德、蓝玉等率兵二十万远征辽东,降伏纳哈出,肃清元朝在辽东的势力。因累积军功而受封宋国公,“诏列勋臣望重者八人,胜居第三”,后以功高遭太祖猜忌,赐死。崇祯十七年(1644年),追封宁陵王,谥号“武壮” 。


邓愈

邓愈(1337年-1377年),汉族,明朝开国名将。原名邓友德,字伯颜,虹县(今安徽省泗县)人。他16岁领兵抗元,1355年(元至正十五年),率所部万余人从盱眙投奔朱元璋,任管军总管,朱元璋将他改名为邓愈。

邓愈跟随朱元璋渡长江,攻克太平(今安徽当涂)、集庆(今南京),直取镇江,屡立战功,升为广兴翼元帅。

邓愈转战浙西,屡败元军。因为军功屡次升官,历官佥行枢密院事、江西行省参知政事、江西行省右丞、湖广行省平章、右御史大夫、太子谕德。

邓愈为人简重慎密,智勇兼备,严于治军,善抚降者,功著一时。

1370年(明洪武三年),邓愈跟随徐达远征甘肃,击败北元军,招降吐蕃、乌斯藏诸部。晋封为荣禄大夫、右柱国,封卫国公。

1377年(明洪武十年)十一月初九日,邓愈病逝于寿春(今安徽寿县)。追封为宁河王,谥武顺。


郭子兴

郭子兴(1302年-1355年),定远(今安徽定远)人,元末群雄之一,江淮地区的红巾军领袖,是后来使明太祖朱元璋后来能崛起的关键人物。

郭子兴家有财产,平时结交不少壮士,元末大乱,他于至正十二年(1352年),他集结数千人取得濠州,此时他任用朱元璋为十夫长,后来,朱元璋因战功而渐受重用。

郭子兴虽击退了南下的元军,但与其阵营内的孙德崖、赵均用等人却内争不断,曾险遭暗害。后郭子兴转向依结朱元璋,并在其支持下,与彭、赵、孙等分离,移驻滁州,并将义女马氏嫁予朱元璋。至正十五年(1355年),郭子兴病逝,其势力大抵为朱元璋所继承,朱元璋于洪武三年(1370年)追赠他为滁阳王。


汤和

汤和(1326年―1395年),字鼎臣,濠州钟离人(今安徽凤阳),汉族,明朝开国功臣,军事将领。

汤和为人谨慎,沉敏多智。1352年(元至正十二年),参加郭子兴起义军,授千户。在随朱元璋渡长江、占集庆(今南京)、取镇江诸战中,屡破元军,累功升统军元帅。

1357年(元至正十七年),镇守常州,多次击败张士诚部。1367年(元至正二十七年),为征南将军,在浙东击败方国珍部。尔后率部由海道入福州,俘获占据延平(今福建南平)的陈友定。又随徐达率军征今山西、甘肃、宁夏等地。

1378年(明洪武十一年),封信国公。1389年(明洪武二十二年),告老还乡,赐第凤阳。

1395年(明洪武二十八年)农历八月因病去世,是少数明初开国功臣能得以善终者。追封东瓯王,谥襄武。


郭英 

郭英(1335-1403年),明初将领。濠州人。祖籍山东巨野,后迁到濠州(今安徽凤阳东北)。他与兄长郭兴从朱元璋起兵,负责宿卫。朱元璋称郭英为“郭四”。先后跟随朱元璋、徐达、常遇春攻打陈友谅、张士诚,平定中原、云南等地,身经百战。1384年(洪武17年)封武定侯。身历大小百余战,伤痕遍体,未尝以疾辞。又因宁妃是他的同胞姐妹,因而备受朱元璋恩宠,死于永乐元年(1403年)卒,追赠营国公,谥威襄。

《三世家典》载郭英一生大小五百余战,总计擒斩获俘人马一十七万余,身被七十余伤。


常遇春

常遇春(1330年—1369年),字伯仁,号燕衡,南直隶凤阳府怀远县(今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元末红巾军杰出将领,明朝开国名将。元顺帝至正十五年归附朱元璋,自请为前锋,力战克敌,尝自言能将十万众,横行天下,军中称常十万,官至中书平章军国重事,封鄂国公,洪武二年病卒军中,追封开平王。


常茂 (明代开国名将常遇春长子)

常茂,明代开国名将常遇春长子,其荫父功,继承郑国公爵位。据《明宋文宪公濂奉敕撰开平王神道碑并序》中说道:妻定远蓝氏,封开平王夫人。子男三人,曰茂、曰升、曰森,皆朱元璋所赐名。他是明朝开国头一员猛将,打仗足智多谋,人称无敌大将。因为常茂与冯胜为子婿关系,在军营常茂多不受约束。当时纳哈出投降,在酒宴时,因得知纳哈出欲逃跑,常茂上前捉捕,砍伤纳哈出,导致纳哈出部溃散。冯胜因此上奏常茂激变,两人在南京城互相推委。朱元璋收冯胜兵权,并安置常茂到龙州,四年后去世 。


周德兴

周德兴(?—1392年),濠州钟离(今安徽凤阳)人,明朝开国将领、淮西二十四将之一。明太祖朱元璋同乡。

至正十三年(公元1353年)六月,从朱元璋起兵,此后参与了平定陈友谅、张士诚的战斗。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和杨璟、张彬一起征讨广西。洪武三年(1370年),被封为江夏侯。洪武五年(1372年)元月,率领赵庸、左君弼出师南宁,讨伐湖南、广西少数民族。洪武二十年(1387年),经略福建。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八月十日,因子作乱宫廷坐死。


胡惟庸

胡惟庸(?—1380年),汉族,濠州定远(今属安徽)人,与李善长同乡,与张昶为友。明朝开国功臣,最后一任中书省丞相。因被疑叛乱,爆发了胡惟庸案,后被朱元璋处死。胡党之狱又称为“胡惟庸案”,是明初四血案之一。


蓝玉

蓝玉(?―1393年),定远(今属安徽定远县)人,常遇春妻弟,明朝开国将领。有胆有谋,勇敢善战,屡立战功。官拜大将军,封凉国公。于捕鱼儿海中大破北元,基本摧毁其职官体系而名震天下。洪武十二年(1379年)封永昌侯,洪武二十年(1387年)拜征虏大将军。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拜大将军、凉国公。为常遇春的妻弟、常遇春是太子朱标岳父,蓝玉是太子妃舅父,因极力维护太子的储君地位 ,与早已觊觎皇位的燕王交恶。朱元璋为儿子朱标组建当时明朝超一流的武人集团班底做为儿子继承大统彻底清除北元而预备,然太子死皇孙幼,朱标太子的武人集团班底全部被屠戮干净,最后落了个周亚夫的下场。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以谋反罪被杀,剥皮实草,传示各地。究其党羽,牵连致死者达一万五千余人,史称“蓝玉案”。


明初四大案

明初四大案又称洪武四大案,是指明朝初期,明太祖朱元璋或为整顿吏治或为加强集权而策划的四大案件,因四案而死者至少十万人。

明初四大案分别是:洪武九年(1376年)的“空印案”(一说洪武十五年(1382)。《方证传》、《郑士利传》记载为洪武九年,同时废丞相是在洪武十三年,案发在有丞相之日。亦可证非15年。)和洪武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洪武十三年(1380年)的“胡惟庸案”和二十六年(1393年)的蓝玉案。胡惟庸与蓝玉案件习称“胡蓝之狱”,是朱元璋大杀开国功臣的政治案件,“空印案”应是整顿吏治的案件,“郭桓案”则偏向于经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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